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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防排烟系统的柔性短管不能采用易燃材料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9-06-14 浏览次数:3131
规范要求:5.2.7 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。
5.3.9 柔性短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应选用防腐、防潮、不透气、不易霉变的柔性材料。用于空调系统的应采取防止结露的措施;用于空调净化系统的还应是内壁光滑、不易产生尘埃的材料;
现象:
(1)防排烟系统,尤其是正压送风系统及为排烟系统所设的补风系统,其法兰垫料采用闭孔海绵、橡胶板等易燃或难燃材料。
(2)柔性短管采用普通帆布、人造革等易燃或难燃材料,或在其表面采用防火漆或防火涂料,个别工程采用普通帆布外加一层石棉布的做法。
后果:
易燃材料作柔性短管容易引起火灾;吸水材料易造成柔性短管的霉烂、形变,滋生各类细菌,导致环境污染。
原因分析:
(1)施工单位对新的验收规范不熟悉,仍按旧规范施工;
(2)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,采用价格便宜得多的易燃或难燃材料。
措施:
(1)防排烟系统风管法兰垫料必须采用***不燃材料,排烟系统可使用石棉板等;
(2)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,如硅胶玻纤复合布等,***好采用带有法兰的成品防火软接。
(3)上述法兰垫料和柔性短管在使用前,供货商应提供其材质达到***不燃材料的合格检验报告,安装前做点燃试验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